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申报要求

作者:尚捷文化网2019-05-28 浏览量:165

  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申报,会列出一些要求,这些要求是申报者申报课题成功立项应做到的事宜,要引起重视,具体要求内容,可从申报通知文件中获知。以下是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申报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当次收到的课题申报通知内容为准。

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省课题基地办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2、教师课题,负责人限1人,课题组核心成员不得超过5人(不含课题负责人)。龙头课题,负责人限校长1人,课题组核心成员不得超过10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3、申报人应填写《江西省课题申报书》,申报书中课题负责人单位要按照公章名称规范表述,课题名称及其他栏目内容都要规范表述,并严格按照盲审要求填写《课题活页》(活页内不能出现课题申报人与参与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和所在县区市名称等)

  4、各级申报单位,要将本单位教师申报的研究课题填写在汇总表中,要求纸质稿,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上级课题基地办存档。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课题基地办汇总表报送省教研室研培科(省课题基地办)时注意截止时间。

  5、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研室要及时通知所属学校,组织教师、校长申报。

  6、课题立项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江西省教育厅课题申报要求,以上就是本文关于该问题的介绍,更多关于课题申报方面的疑问,可以找我们尚捷文化网的在线编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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