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的使用有期限吗?通常来说是没有的,若书号与时间有关,那一定与出书的版权有关了。书号是伴随着出书的医生的,到出书的版权到期后,书号随之作废。而新出版的书籍会用新的书号,而不是作废的书号。所以当用书号出书时,不需要操心书号使用期限的问题。
书号是我国新闻出版总署每年下达给出版社的,而且分发的书号也是有数量限制的。也就是说出版社每年安排的出书是有数量限制的,所以一些没有市场前景的出书,不是出版社优先安排书号的出书,无疑增加了自费出书申请书号的难度。目前我国出书可使用的书号,多为单书号和丛书号。单书号是一书一号,单本可发行,丛书号是多书一号,是要成套出书,成套定价的。可以说只要出书一直合法存在,书号是永久的,而且出书书号不允许买卖,所以书号一旦用了,就不能再用于其他出书。
中国大陆合法图书的版权保护,一般是作者逝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版权失效了,那么书号也就失效了。当出书分为公费出书和自费出书,公费出书由出版社负责书号,而自费出书书号则交由出版公司联系出版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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