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书号的适用范围及功能与作用
作者:尚捷文化网2016-11-24 浏览量:268
都知道出版正规图书要有书号,但不是所有出版物都适用标准书号,下文,小编给大家主要介绍一下,中国标准书号的适用范围及功能与作用。
适用对象:
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成立,并在中国ISBN 中心注册的出版者所出版的专题出版物。
适用范围:
1) 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以及此类出版物的不同形式)
2) 盲文出版物
3) 出版者无意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
4) 教学或学习用影片、录像和幻灯片
5) 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
6) 电子出版物(机读磁带、磁盘、光盘或互联网出版物)
7) 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8) 缩微出版物
9) 教育或教学软件
10) 混合媒体出版物(含有文字材料)
11)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不适用范围:
1) 连续性资源(例如定物、不定期出版的丛书以及正在整合中的资源)
2) 暂时性印刷材料,如广告内容等
3) 印刷乐谱
4) 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和美术折页印张
5) 个人文件(例如电子简历和人物介绍)
6) 贺卡
7) 音乐制品
8) 用于教学或学习目的之外的软件
9) 电子公告板
10)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函件
中国标准书号的功能与作用
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对出版业而言,除有助于图书出版、发行、经销、统计与库存控制等管理外,更便于出版物的国际交流;对图书馆等数据单位而言,可简化采购、征集、编目、流通、馆际互借等工作。
出版社、书商、经销商及图书馆可以依据中国标准书号,迅速有效地识别某书的版本及不同装帧形式,不论原书以何种文字书写,都可利用中国标准书号以电话传真或在线订购,并藉计算机操作处理,节省人力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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