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是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所包含的一部分,实用新型专利必须要有附图;发明专利一般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以下内容是对专利申请文件附图形式及要求介绍,希望可以给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
附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a.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
b.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
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d.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附图的要求:
a.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 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
b.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
c.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
d.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e.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f.附图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
e.说明书摘要的撰写:a.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对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写出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特征。不应写成广告或单纯产品的功能介绍;b.摘要不应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数学式或反应式。d.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过200字。
f.摘要附图的绘制: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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