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验法?实验法是研究者有意改变或设计的社会过程中了解研究对象的外显行为。实验法的依据是自然和社会中现象和现象之间普遍的存在着一种相关关系——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这是一种先想后做的研究方法(相对来说)——“想”:从已有的理论和经验出发,形成某种教育思想和理论构想,即“假说”(亦可称“假设”);——“做”:就是将形成的假说在积极主动有计划有控制的教育实践中加以验证。通过对实验对象变化、发展状况的观察,确立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效的验证和完善假说。
2.试验法的特征:“验证假说”和“控制条件”是一切实验方法所具备的共性。但教育实验还有伦理原则、有限控制、控制下的形成性(其过程是很有价值的)等特征。
教育实验的几层含义:首先,教育实验必须确立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次,教育教学实验必须科学地选择研究对象。再次,教育教学实验也必须控制和操纵实验条件。实验应当具有可重复性,亦即应不仅具有效度而且具有信度(即经过重复实验后所得到的实验结果应大致相同)。
3.什么叫“假说”?
所谓“假说”,就是根据事实材料和一定的科学理论,对所研究问题的因果性和规律性在进行研究之前
预先做出一个推测性论断和假定性解释。假说的形成是一个理论构思过程。一般经过三个阶段:发现问题——初步假设——形成假说。
4.教育实验中的“变量”
①自变量(又称做实验因子或实验因素因素)。它由实验者操纵,由实验者自身独立的变化而引起其它变量发生变化。举例如:考察不同教材对学生的学习影响。在这里,教材就是实验自变量。再如我校构建“‘乐学·会学’式课堂教学基本模式”的实验……。一个实验因子至少要有两种水平(比如两个组、两个班级等等)才能进行比较(如上所举就必须至少要有两种教材)。否则其本身就不能构成实验因子。
②因变量。因变量是一种假定的结果变量是对自变量的反应变量,或曰“输出”。它是实验变量作用于实验对象之后所出现的效果变量。实验因变量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测性。
③无关变量(也称“控制变量”)。那些不是某实验所需要研究的、自变量与因变量之外的一切变量,这些统称为该实验研究的无关变量,也称非实验因子或无关因子。例如不同教材的比较实验,教材之外的教师水平、学生原有基础、家教、学习时间等一切可能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都是该实验中的无关变量。
控制无关变量非常重要:为了很好地探索因果关系,以确实保证因变量的变化是由自变量的变化所引起的,就必须排除其它无关因素的影响,控制无关因素,使实验除了自变量以外的其它条件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实验实验研究具有一定的效度,否则,实验就失败了。
5.实验的操作(严密控制实验过程至关重要):——形成假说
——研究制定严谨科学的实验方案(选择被试、确定对比组、实验方法过程的设计、实验材料和工具的选择、研究无关变量及其控制措施、实验的阶段划分、原始过程性资料积累的方案与分工、成果形式的确定等等)
—— 按照方案实施实验
—— 形成实验的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
—— 对实验进行评价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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