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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必要性

作者:尚捷文化网2017-06-19 浏览量:228

  在我国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那么,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必要性,下面本网小编详细为您解答。

著作权登记有哪些必要性

  理论上来说,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进行著作权登记。因为著作权与商标、专利不同,自其产生之日起自动享有,不需要经过任何行政部门的认定,因此,法律并不强求权利人进行著作权登记,作品登记与否,也不影响其权利存在的状态。

  但是实践中,著作权登记的作用还是比较大的,因为大多数作品属于闭门造成状态,在维权或者公开渠道,权利人往往限于无法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的窘境。因此,我们一般都建议权利人对于价值较高的作品都予以著作权登记,这样“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登记的权利人就是著作权人”。

  专利和著作权是不一样的。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是作者完成创作行为后自动享有。

  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著作权登记的证据作用很尴尬。如果对方的原始证据稍微有说服力,比如代码开发的时间早于你登记的时间,著作权登记就没有什么作用。还有当别人否认你的著作权登记的内容,你还要提取申请时原始的文档,但是著作权登记要提供的文档并不多,如果平时注意原始资料的维护,完全不要提供著作权的申请时原始的文档。提取文档时还要花钱

  著作权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作用几乎为零。

  那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呢?

  1、展现自己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实力

  2、很多优惠政策要求公司需要著作权,比如软件即征即退需要软件著作权才能认定退税

  实践中,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在北京的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其他作品可以在地方版权局登记,各个等记机构的要求不同,一般是申请表、作品样稿、作品说明等几份形式上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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