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课题申报鉴定相关事宜

作者:尚捷文化网2017-05-27 浏览量:240

  一个课题要想顺利进行研究,需要先撰写课题申报书,提交与有关部门经过鉴定审批通过后,才能立项进行正式研究。下面是小编总结的甘肃省课题申报鉴定相关事宜,仅供参考。

甘肃省课题申报鉴定相关事宜

  一、鉴定范围:

  (一)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的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必须报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接受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结题鉴定。

  (二)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申请鉴定的课题必须填写《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一式二份),鉴定工作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进行。

  二、鉴定基本要求:

  高校课题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中小学课题负责人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

  三、鉴定材料:

  课题负责人将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上报至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各市、州教科所(教研室)对原始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退还课题负责人。所报鉴定材料按“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装订成一册,便于分类、检阅和评审。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鉴定程序: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填写《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并通过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加注意见后,报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鉴定。经鉴定通过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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