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当事双方需要办理诸多相关手续,在手续合格后申请行为才能正式生效,很多对专利申请不是很了解的以为申请只需向专利局递交材料即可,其实不然,申请方还需给受让方相关资料,具体内容下文详细介绍。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申请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申请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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