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外国人、无国籍人著作财产权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取决于外国人是否成著作财产权为中国的著作权人。那么,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我国取得著作权的满足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内容详细介绍。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我国取得著作权的满足条件: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著作权的保护主体:
1、公民。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
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
(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
(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我国取得著作权的满足条件是什么?以上内容已详细介绍,如还有疑问或有其他著作方面相关疑问,都可以在线咨询尚捷文化网编辑人员,他们将第一时间详细为您指导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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