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图书是一项即繁琐又严谨的工作,每个流程环节都需要专业人员严格把关,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环节的运作。那么,出版图书需要经过的步骤有哪些呢?具体如何操作?下问详细为您介绍。
1.选题,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省一级新闻出版局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2.组稿、编辑,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
3.审稿、申报书号,审稿: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实行三审制,对稿件进行三个级别的审查,即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和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书稿按齐、清、定的原则,发送出版社的出版生产部门,进入生产流程。申报书号: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数据,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将编制完毕的CIP数据返给出版社,以备印载在图书上,做为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4.确定印数,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一般来说,出版社主要采用较少印数、多次印刷策略,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周转。
5.排版和印刷,有关书稿经社长(或总编辑)终审签发后,由相关出版社之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并负责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出版社将达到印制标准的书稿发送到印刷厂,进行排版及制作清样,图书清样完成后,送出版社出版部进行校对,出版社将校对完的清样退回印刷厂,印刷厂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动进行改版,这样反复三次,行业内称为“三校”,最后经该书责任核对、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定签字,交社长(或总编辑)签批,返回印刷企业,进行印制、装订。
6.发行和销售,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自办发行是由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独立发行是由出版社根据资质情况选择发行商,并与发行商(主要为图书批发商)订立批发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运送到批发商的仓库,批发商将书发送至其下游客户,批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与出版社结清书款。独立发行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利于发行商广泛的发行渠道和较低的发行成本,且图书销售回款有较好的保证。独立发行又可以分为包销和经销,包销主要以学生课本和畅销书为主,一般不允许退货;经销则是以一般图书为主,通常允许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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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查重、润色、封面、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