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项课题在研究前都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江苏省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以上就是江苏省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课题申报的限定,如还想了解其他地区的申报规定要求,如2017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要求,可在线咨询我们的编辑人员,他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注:学术顾问将联系您,请通过好友验证
加学术顾问好友交流需求
学术顾问根据需求,介绍适合服务
为保障双方权益,签订正规合同
装帧、印刷,邮寄样书(依书号而定)等
根据初期商定,申请对应的书号
审稿、查重、润色、封面、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