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申请须知

作者:尚捷文化网2021-08-24 浏览量:200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较为复杂,申请人在申请软件著作权之前,一定要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程序申请办理。申请人在办理软件著作权前,一定要掌握软件著作权申请须知,以免在申请软件著作权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问题,具体须知如下。

软件著作权申请须知

  1、 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 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现场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大厅办理的,需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微平台预约后,方可前往办理。

  ①软件登记咨询电话

  软件登记业务咨询:010—61090099

  办理进度查询:010—84195634

  邮寄证书查询:010—64097920

  软件登记补正查询:010—84195640

  ②软件档案查询及补换发证书咨询电话

  办理进度查询:010—68003887—7050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9、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10、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

  补正期限: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11、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

  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12、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完成的软件,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可作为著作权人申请软件登记: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软件。

  13、操作系统和浏览器不兼容提示信息:目前操作系统兼容:WindowsXP、Windows7、Windows10,浏览器兼容:IE7、IE8、IE9、IE10、IE11、360,其中IE10、IE11请先设置兼容模式,再进行注册、登录、填写申请表打印等。

  14、申请表打印格式串页或不规范,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正确的申请表格式应该是每页的右上角有条码和流水号; ②如果发生串页现象,请调整浏览器器的页面设置,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19.05;

  ③设置IE浏览器的兼容模式,再进行申请表打印。设置方式可参考:首页-用户指南-用户帮助中心-网站常见问题; ④如果已按照上述要求调试,但是还是串页,请适当调整上、下页边距,然后一页一页打印(同word打印,可指定打印某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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