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双方应准备好相关文件,转让人可委托专利机构将文件递交专利局办理,也可自己办理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手续。为了大家能够顺利完成实用新型专利转让,一起跟平台学术顾问看看转让相关手续操作流程。
1、签署《专利转让合同》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类型、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号、专利申请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法律状态,技术资料的交付、转让费的支付、技术人员的培训、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专利无效后的法律后果、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2、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包括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具体变更的项目主要包括申请人的类型、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居民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编、电话等。
委托专利机构转让的,由申请人(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已委托专利机构的,由专利机构盖章。因权利转移引起的变更,也可以由变更后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3、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
填写变更理由、变更项目、证明文件种类,提交转让合同的原件或者经公证的复印件。
4、向专利局提交转让申请材料
通过电子提交或者到专利局现场递交的方式,将转让申请材料提交至专利局。
5、向专利局缴费
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转让请求视为未提出。
6、专利局下发《手续合格通知书》。
对于符合要求的,通常情况下专利局会在1个月内下发《手续合格通知书》,并由专利局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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